关于我们
体验最周全的法律服务

顿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客户利益为核心的综合性美国法律事务所,专注于美国移民法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处理涉及美国专利、商标、版权、ITC 337调查、反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及相关争议事务,涵盖诉讼、行政程序与风险防控等多个层面;在移民法领域,则为个人与企业客户提供家庭、职业移民、保释等系统性的法律规划与申请代理服务。
律所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 D.C.,毗邻美国国会及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地理位置优势使我们能够更加高效地对接联邦司法及行政资源。我们在处理跨境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尤其熟悉中国企业及个人在美国法律环境下面临的制度差异与合规挑战。
客户的最大利益始终是我们执业决策的核心考量。我们注重策略性分析与可执行解决方案,力求在复杂法律环境中实现风险控制与商业目标的平衡。通过预约咨询,律师将对案件进行专业评估,明确法律风险与可行路径,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
客户与本所之间的书面及口头沟通均受到律师—客户特权、律师保密义务,以及专利代理人—客户特权和专利代理人保密义务的严格保护,确保信息安全与沟通机密性。
“律师-客户”特权及律师保密义务
“律师-客户”特权,是指客户与其律师之间为进行法律咨询所做的通讯往来,其内容(书面及口头)受法律的严格保护,通常情况下不能作为证据目的披露。赋予律师-客户特权,旨在鼓励客户与律师之间的坦诚交流。同时,根据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律师对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根据美国法律的要求,律所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对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同样具有保密义务。此外,客户与律所工作人员及代理人的通讯往来也受此“律师-客户”特权保护。
“专利代理人-客户”特权
根据美国联邦法院最新判例In re Queen’s University at Kingston,专利代理人与客户之间的通讯往来,只要是与专利申请相关、合理且必要,则受到“专利代理人-客户”特权的保护。即,如果客户与他人将来出现专利法律纠纷,专利代理人与客户之间的通讯往来(书面及口头)将处于保密状态,不会被用于法庭证据披露。
专利代理人的保密义务
一般情形下,如果发明人欲与他人商讨发明细节,应当与他人签署保密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发明。唯一的例外情形是与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讨论发明申请相关的情况,根据美国联邦法规37 C.F.R. 11.106之规定,专利代理人及专利律师对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有保密义务,其法律要求及实施的严格程度远超保密协议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