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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侵权案临时禁令TRO担保金概览——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为例
综合来看,在NDIL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临时禁令案件中,担保金只是法律程序上的必要形式,极少真正成为赔偿被告的资金来源。权利人在申请TRO时缴纳的担保金往往在案件结束时被退还或用于支付法院费用,而非用于赔偿被告。除非被告坚持抗辩并获得法院明确认定“禁令错误”、且能证明具体损失,否则很难动用担保金。过去一年的统计表明,担保金实际赔付被告的比例几乎为零。即便存在个别成功索赔的案例,其数量占比微不足道,更多是一种提醒——法庭在极端情况下会执行规则65(c)赋予被告的赔偿权,但并不意味着这是普遍现象。


对中国电商的利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TRO资产冻结态度的转变
近年来NDIL联邦法院对涉及众多被告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尤其是“Schedule A”模式案件)的司法态度确已变得更加审慎。法院一改过去倾向于迅速给予原告救济的做法,转而强调程序正义:要求原告提供更具体详实的侵权证据,慎用密封和不通知对方的措施;对于诉前资产冻结,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只有在确有衡平法依据时才可能允许冻结,被告的资金不再会被“一冻了之”而缺乏审查。NDIL法官们还公开质疑大规模批量诉讼的合法性,一些法官甚至选择暂停或驳回此类申请,以倒逼诉讼模式的变革。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诉讼
跨境电商在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策略: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证据收集与举证策略、临时禁令与财产保全、缺席判决与和解。


矛与盾-用电子邮件向中国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合法吗?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f)(3)条是否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国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的问题,目前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巡回上诉法院之间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仍是一个具有争议的法律问题。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维权综述
一、 对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挑战 美国原告方,即知识产权拥有者,在打击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活动中面临着几项重大挑战: 侵权方的识别 : 许多侵权操作位于海外,增加了管辖权和执法的复杂性。 电商平台的匿名性使得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不断更换别名轻松规避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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