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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30衍生受益人的签证流程

  • 作家相片: Joe D
    Joe D
  • 7月29日
  • 讀畢需時 13 分鐘

美国庇护或难民身份(Asylee/Refugee)的主申请人通过I-730表格为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后续跟随”(Follow-to-Join)签证。在中国大陆,这类I-730衍生受益人的签证流程与一般移民签证类似,但有一些特殊之处。以下将详细说明I-730获批后的各环节流程:


1. I-730获批后国家签证中心(NVC)的处理


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I-730难民/庇护亲属请愿后,如果受益人在海外,USCIS会将获批申请转交国家签证中心(NVC)进行后续处理。NVC会根据受益人的所在地,将案件发送至相应的美国使领馆安排面谈。随后,NVC会通知美国的请愿人(主申请人),说明哪一个海外办事处(大使馆或领事馆)将负责面谈,以及如何联系该办事处和下一步需要采取的行动。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受益人,NVC通常会将案件发送至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详见下文)。


需要注意的是,I-730后续跟随案件无需支付签证申请费,也无需请愿人提交经济担保等文件。美国国务院官方网站明确指出:“提交I-730表格无需费用,安排I-730受益人面谈也不收取费用”。因此,NVC不会像亲属移民那样向请愿人收取签证费或要求提交财务支持文件,而是直接将案件转送至海外处理。


2. 中国大陆签证办理地点:广州美领馆


中国大陆境内所有美国移民签证(包括I-730衍生庇护/难民签证)均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负责受理。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是中国大陆唯一办理美国移民签证的使领馆。这意味着,无论受益人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何处,其I-730签证申请最终都会在广州总领事馆进行面谈和审理。广州总领事馆也负责处理第三国公民在华申请的美国移民签证。


一般情况下,NVC在将案件发送广州后,广州领事馆会接管案件处理。中国的美国使领馆官方网站也指出,广州领事馆是处理中国公民和常住居民美国移民签证的地点,申请人需在广州完成后续的体检、递交材料及签证面谈等环节。这一点对于I-730受益人同样适用。


3. DS-260在线表格填写与CEAC支持材料提交


DS-260表格(移民签证申请表)是每位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在线表格。I-730受益人通常需要在获得NVC/领事馆通知后,登录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电子申请中心(CEAC)填写并提交DS-260表。根据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的说明,申请人应当在CEAC网站填写DS-260并提交后,将生成的DS-260确认页打印并在面谈时携带。官方说明如下:“请将您在 ceac.state.gov/iv 上提交的 DS-260表(在线的移民签证申请及登记表)的确认页打印并带上”。这意味着受益人需在线填写个人资料、背景信息等,提交表格后保存确认页。


关于CEAC支持性材料上传:一般的移民签证(例如亲属移民I-130案件)在NVC阶段需要通过CEAC提交民事文件(如出生公证、婚姻公证、无犯罪证明等)用于审核。然而,对I-730后续跟随案件而言,并没有常规的NVC文件收集环节。I-730案件无须提交经济担保I-864表,NVC也通常不要求在CEAC上传支持性证件。取而代之的是,所有所需的原始材料由受益人直接在面谈时提交给领事官员。美国国务院指南也提示I-730受益人在面谈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例如出生证/出生公证、结婚证/结婚公证、收养文件以及能够证明与请愿人关系的其他材料。因此,I-730受益人填写完DS-260后,无需像其他移民签证那样在网上上传各种证明文件,只需确保在面谈时带齐原件和英文翻译件即可。

提示: DS-260表需要在获得签证案件号码后才能登录填写。如果受益人在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参考美国国务院提供的DS-260填写指南或联系广州领事馆的签证部门寻求帮助。


4. 医学体检安排及指定医院名单


签证体检是所有移民签证(包括I-730跟随-to-join签证)申请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所有I-730受益人(无论年龄)在签证签发前都必须完成由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检。对于跟随庇护的签证(Visa 92类别)的申请人,体检费用需要本人承担。根据广州领事馆要求:一旦收到面谈预约日期,申请人应尽快联系指定的面板医师(Panel Physician)安排体检,并务必在签证面谈前完成体检。体检结果通常由医师直接发送领事馆或以密封信封形式交给申请人。


美国驻华使领馆在中国大陆指定了四个城市的体检机构可供申请人选择,分别位于北京、广州、福州和上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例如:

  • 北京: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0号)

  • 广州: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珠江新城体检部(地址:广州天河区花城大道59号东塔4-5层)

  • 福州:福建省立医院金山分院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

  • 上海: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上海市金浜路15号3号楼2楼)

每个城市的体检点均提供预约电话及网站,申请人应提前致电或网上预约体检时间,并告知将进行美国移民签证体检。体检费用在人民币700元至2000元不等(视申请人年龄和检查项目而定)。


体检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按照领事馆的要求,申请人在参加体检时应随身携带以下物品:护照(有效的国际旅行护照原件);签证面谈预约信或通知(如有);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彩色,近照,尺寸约5cm x 5cm,具体要求参见体检中心说明);疫苗接种记录(儿童常规疫苗本等,如果有的话);DS-260确认页打印件。


体检过程中,指定医师将进行问诊、身体检查、胸部X光、血液化验(15岁以上需要)和尿检等。所有移民签证申请人还需进行结核病(TB)的筛查(2岁及以上儿童需接受TB皮试或血检)。医生会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和既往免疫记录,建议并提供所需的预防接种。


体检结果处理:体检完成后,面板医师会将体检报告封装在密封信封中交给申请人,或直接通过电子系统传送至领事馆。如果医生给了密封的体检报告信封,切勿自行拆封,需在面谈时原封不动交给签证官。对于未采用电子传输(eMedical)的体检,申请人还应在启程赴美时随身携带胸部X光光片,在入境美国时交由海关边检官员查看。请注意,不要将X光片放入托运行李,以防入境时无法及时提供。


总之,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体检时间——最好在面谈日期前1-2周完成体检,以确保报告能及时送达领事馆。若体检发现需追加疫苗或进一步检测,尽早体检可以预留充足时间。


5. 面谈预约、准备材料与签证类别说明


5.1 面谈预约安排

当广州领事馆收到NVC转来的I-730案卷并确认可以安排面谈后,领事馆将通知申请人预约面谈的流程。根据美国国务院说明,案件准备好面谈时,大使馆/领事馆会发送邮件或信函给申请人或请愿人,提供预约面谈的指导。广州领事馆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签证服务网站完成注册和预约。申请人需要登录广州领事馆授权的签证预约系统(例如usvisascheduling.com网站),填写收护照邮寄地址等信息,并选择面谈日期。这一注册过程是免费的,但非常重要——只有注册完成后,领事馆才能将护照和签证包裹邮寄回申请人指定地点。

  • 注册账户并预约面谈:申请人应点击领事馆提供的注册链接,登录或创建账户,然后选择“开始申请(Start Application)”,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护照返还地址。完成在线注册后,系统会提供可用的面谈日期供选择。选定日期并确认预约后,请打印预约确认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未按照指示及时预约面谈,将导致案件处理延误,甚至可能使签证审批超出有效期限。因此,接到领事馆通知后应尽快完成预约。


5.2 面谈所需材料清单

I-730衍生受益人的面谈材料要求与一般移民签证类似,但相对精简(无需提交经济担保等)。广州领事馆要求所有申请人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英文翻译件):

  • 护照:有效期不少于签证签发日起8个月的护照原件,及所有旧护照

  • 签证照片:近6个月内拍摄的2张2寸正方形彩色白底证件照。

  • DS-260确认页:在线提交后生成的确认页打印件。

  • 面谈通知:来自NVC或领事馆的预约信(如有,庇护/难民跟随者若收到也应带)。

  • 出生公证:中国出生者需提供出生公证书及英文译文,列明出生日期、地点及父母姓名;如父母姓名不详应注明“不详”。非中国出生者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及英文译文。

  • 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如为配偶关系,带结婚证公证书;如曾离婚,附离婚证明公证;如配偶去世,附死亡证明。如为子女关系,出生公证中应体现父母信息,签证官可能要求更多亲属关系证据。

  • 无犯罪记录公证:16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交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并公证的近两年无犯罪记录;如在外国居住超过6个月,也需当地无犯罪证明。

  • 关系佐证材料:可选提交如合照、通信记录、汇款凭证、通话记录等,以证明亲属关系真实,尤其对婚姻关系有帮助。

  • 服兵役记录(如适用):提供服役或退伍证明。

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都需要原件以及经认证的英文翻译件(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自带中英文对照,可直接使用)。领事馆将在面谈时审核原件,并可能留取部分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5.3 签证类别说明

I-730衍生申请人的签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移民签证”,而是特定类别的跟随庇护/难民签证。在签证和入境文件上通常标注为“跟随至难民/庇护 (Follow-to-Join)”签证,并有内部代码识别:

  • Visa 92: 如果美国境内的请愿人是获得庇护(Asylee)的主申请人,则其海外配偶/子女签证属于“跟随至庇护”类别,俗称“Visa 92”(签证代码V-92)。

  • Visa 93: 如果请愿人是以难民身份(Refugee)赴美的主申请人,则其海外配偶/子女签证属于“跟随至难民”类别,即“Visa 93”(签证代码V-93)。

上述代码主要用于移民机构内部和入境时确定身份。“Visa 92/93”签证持有人在入境美国时不需要再次申请庇护或难民身份,他们直接获得衍生的庇护或难民身份。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跟随申请人,他们本身不需要单独符合难民/庇护的标准,也无需重新提交庇护申请;签证官面谈主要核实的是身份和关系真实性及入境资格。


5.4 面谈过程及常见问题

I-730受益人的签证面谈一般由领事馆签证官主持(有时在特定国家会由USCIS驻外官员主持,但在中国由领事馆进行)。面谈的目的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其与美国请愿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确认申请人没有移民法禁止入境的因素。根据美国国务院指南,签证官会着重确认以下几点:

  • 身份核实:核对申请人的护照、生物信息,与DS-260表中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申请人也需要进行指纹采集,以验证身份背景。

  • 亲属关系核实:签证官可能提问申请人与主申请人相识、结婚、生子的经过和细节,以判断婚姻/亲子关系的真实性和持续性。申请人应如实回答,并可提供家庭合照、通信记录等佐证。

  • 背景询问:签证官可能会询问申请人的简要经历,例如曾经的居住国家、有无犯罪记录等。对于庇护类跟随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独立的庇护理由(这点与主申请人的庇护申请不同)。但签证官会确认申请人是否涉及美国法律禁止入境的事项(如严重刑事犯罪、恐怖组织关联等)。一般而言,随行配偶子女不适用移民案件中的很多“不予受理”(inadmissibility)条款,但仍需通过安全背景调查。

面谈过程中,申请人可以要求中文翻译协助(通常广州领事馆配有中英文双语签证官或现场翻译)。如果主申请人在美方允许的情况下亲自赴广州陪同面谈,也可能对证明关系有帮助(但这并非强制要求)。签证官在面谈结束时通常会当场告知申请人初步结果:如果一切顺利,官员会恭喜申请人通过,进入下一步签证签发流程;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进一步行政审查,则会发给申请人一张**拒签调查通知(221(g)表格)**或口头说明需要的后续步骤。


常见问题示例:面谈提问会因个案而异,但通常包括:你是什么时候认识主申请人的?你们何时结婚?请提供一些婚姻生活的细节。对于子女:请问你的父/母亲何时赴美?离开你时你几岁?最近一次见到父/母是什么时候?此外还可能询问:是否曾出国?是否有犯罪纪录?等。在回答这些问题时,申请人应尽量简明扼要、诚实准确。如实回答不会导致签证被拒,隐瞒或造假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6. 面谈后的处理时间与行政审查


签证初审通过后,领事官通常会收走申请人的护照用于签证签贴,并告知后续领取方式。但签证并不一定当场签发,具体签发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

  • 常规签证制证时间:如果材料齐全、背景检查迅速且领事馆工作正常,签证通常会在数个工作日到2周左右签出,护照会通过选择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签证流程跟踪号码在CEAC网站查询签证状态。

  • 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部分案例在面谈后需要进入行政审查程序,即进一步的背景调查或安全审核。这在移民签证中较常见,尤其是涉及特定敏感背景、姓名安全检测(姓名与某些名单相似)或需要核实额外资料时。根据美国国务院的说法,大多数行政审查会在签证面谈后60天内得到解决。不过审查所需时间因个案情况不同,可能更短也可能更长。申请人在面谈结束时如果收到通知需行政审查,应耐心等待使馆通知。一般60天内未完成,申请人可通过领事馆指定的问询渠道(例如广州签证部的咨询邮箱)查询进展。


跟随庇护/难民签证特有的程序:如果主申请人是难民身份,那么受益人的签证(Visa 93)的批准还需要美国境内一个自愿安置机构的担保安置安排。这是因为跟随难民入境后有资格享受难民安置福利,需要事先安排接收机构。但跟随庇护(Visa 92)的申请人不需要此步骤(庇护衍生家庭成员入境后可享受难民办公室的相关福利,但无需安置机构安排环节)。因此,Visa 92案例一般行政处理主要集中在安全审查,本身不涉及安置担保。


申请人在等待签证期间,应避免做出不可更改的安排(如直接出售房产、辞职等)直到签证真的签发。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加急处理签证,可以通过领事馆提供的渠道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但加急是否批准由领事馆决定。


7. 签证签发与赴美入境流程


7.1 签证签发及领取

当签证官完成所有审核并批准签证后,申请人的护照上将贴上签证纸(俗称“签证板”或签证foil)。对于I-730衍生的签证,这张签证纸就是申请人赴美登机和入境的凭证。此外,领事馆会准备一套移民签证包裹(Immigrant Visa Packet),也称为*Visa Packet”“移民签证包”。该包裹通常是一个密封的大信封,内含申请人的移民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体检报告以及其他供美国入境口岸查验的文件。根据规定,这个包裹由领事馆密封,申请人不得自行开启


在广州领事馆,签证和包裹不会当场交给申请人,而是通过预约时选择的邮寄/自取方式送达。申请人在面谈前完成的签证服务网站登记中已经指定护照领取地点或邮寄地址。签证印好后,领事馆会将护照连同移民签证包裹送至申请人选择的中信银行签证中心网点,或通过快递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申请人会收到邮件和短信通知取件。取件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取件通知。如选择邮寄,则需留意快递派送信息,确保有人签收。


签证贴纸上会注明签证类别(例如 “ZZ”会标注Visa 92或Visa 93字样)、签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签证有效期一般为体检通过后的6个月有效。持签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入境美国,否则签证失效需重新申请。因此拿到签证后应尽早规划行程。


7.2 安排赴美行程

对于Visa 92跟随庇护签证持有人,美国政府不提供集中安置或资助旅行,申请人需要自行安排赴美机票和行程。领事官在签证签发时通常会提醒必须在签证到期日前入境。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预订合适的航班飞往美国。建议选择直飞或转机次数少的航班,并预留充足转机时间。

(注:如果是Visa 93跟随难民签证持有人,一般IOM国际移民组织会协助安排集体行程,但Visa 92不适用此服务。)


在启程赴美前,申请人应准备好以下入境所需资料:

  • 装有签证的护照(确保签证页完好无损);

  • 未拆封的移民签证包裹(由领事馆提供);

  • X光胶片(如适用,未采用电子体检的需携带胸片);

  • 建议随身携带面谈时的部分关键材料复印件(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以防入境时官员提问核实。


7.3 入境美国通关手续

抵达美国口岸(机场/港口)后,申请人将面对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入境检查。持移民签证(含Visa 92/93)的旅客应走移民入境通道。办理入境时,申请人需要向CBP官员递交:

  • 护照(含签证页);

  • 移民签证包裹(密封状态)。

CBP官员会打开包裹,审核其中的文件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签证类别。随后,官员会进行指纹和照相(如适用),并在系统中登记入境记录。如果一切正常,CBP官员将在护照上盖印注明入境日期和类别。对于Visa 92/93持有人,通常会在护照盖章或I-94记录上标注**“ASYLEE”“REFUGEE”**字样及条款(如“§208”对应庇护)。这表示申请人已以衍生庇护/难民身份入境美国。请注意:签证(登机纸)本身并不保证一定能入境,美国CBP有最终决定权,但通常只要签证有效且无新异常情况,入境检查只是例行程序。


取走移民包裹:入境手续完成后,CBP官员会留存签证包裹中的文件,不会将那些文件返还给旅客(这些文件将转交移民局 USCIS)。申请人本人则应拿回护照。此时护照上的入境章和签证页共同证明了持有人在美的合法身份。


社会安全号及后续手续:根据美国难民/庇护相关规定,Visa 92/93入境者有资格申请社会安全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和工作授权等。有些情况下,入境时系统会自动为其申请社会安全卡寄到在美地址。入境数周后,申请人可前往当地社保局查询办理。如果主申请人在美已是永久居民或公民,将来Visa 92/93入境者也可根据相关规定在美国停留一年后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


最后,I-730衍生受益人入境后即获得与主申请人相同的庇护或难民地位,可享受相应福利和服务(例如难民中心的安置服务、工作许可等)。入境后务必保管好护照和移民身份文件,并按时办理后续的绿卡申请(通常入境满1年即可申请调整为LPR——永久居民)。


(郑重申明: 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版权所有,转载需获得顿时律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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