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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和版权侵权诉讼和解实务指南

  • BDeng
  • 4天前
  • 讀畢需時 17 分鐘

引言:在美国联邦法院遭遇专利、商标或版权侵权诉讼,对企业尤其是跨境电商卖家而言是一场高风险的博弈。一方面,漫长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律师费令人望而生畏;另一方面,侵权指控可能导致账户冻结、巨额赔偿甚至业务中断。然而,据统计,绝大多数此类诉讼案件最终并不会走到判决阶段,而是在过程中通过和解协议私下解决。这意味着,掌握和解的时机与技巧,往往是化解危机、止损止血的关键。本文将深入解析美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和解实务:和解通常发生在哪个阶段、和解流程与典型条款、和解的成本构成,以及跨境电商被告面临的特殊情况,最后结合实务经验给出和解策略建议,帮助您在复杂的海外诉讼中找到最优解。


一、侵权诉讼和解通常发生在诉讼的哪个阶段?

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和解(Settlement)可以发生在诉讼流程的任何阶段,从案件初期一直到陪审团裁决前夕都有可能。但是,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诉讼进程下,和解的常见时机有所不同:

  • 答辩阶段:在被告提交答辩状(Answer)前后。对于证据确凿或侵权事实明确的案件,被告有时会在收到起诉后尽早与原告联系,以尽早了结纠纷。早期和解能避免进一步的律师费和负面影响,尤其适用于不想卷入长期诉讼的小型企业或个人卖家。

  • 证据开示阶段:诉讼进入证据开示(Discovery)后,双方会交换大量文件、证词等证据材料。这一阶段往往耗时长、费用高。许多案件会在开示过程中或结束后和解,因为此时双方对案情强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证据显示某一方胜算不大,劣势方通常会寻求和解以避免更大损失。

  • 关键听证或裁定之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著名的Markman听证会(权利要求解释听证)是一个关键节点。法官在Markman听证中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这往往直接影响侵权判定。因此,许多专利案件会在Markman结果出来后不久达成和解——如果法官的权利要求解释对某一方不利,该方更可能妥协。类似地,在商标或版权案中,如果出现关键临时禁令裁定(例如预备禁令是否批准)或重要的法律裁决(如针对责任的简易判决动议结果),都会促使双方重新评估胜算,从而增加和解的概率。

  • 临近审判或审理过程中:尽管绝大部分案件在庭审前已经解决,但仍有一些在临开庭前夕(“法庭门口”)或审判进行途中突然和解的情况。例如,双方可能在陪审团就位前的最后调解会上达成协议,或者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对己方不利的证据而紧急议和。此外,即使陪审团作出裁决,在法官正式判决前或上诉过程中双方也可能通过谈判和解,以避免上诉的不确定性或拖延执行。

总的来说,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和解率极高(专利案据估计超过90%),这些和解多发生在证据充分揭示、诉讼进入实质审理之前。对双方来说,适时止损往往比冒险走完全程更为明智。


二、和解的常见流程与协议条款

侵权诉讼和解流程通常由以下步骤组成,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动发起和解讨论:

  • 提出和解意向:通常由案件处于适当阶段时的一方律师联系对方,表达愿意通过谈判解决纠纷的意向。这一请求可能来自原告(提出和解条件以节省诉讼成本)或被告(希望尽快摆脱诉讼)。有时,法庭也会要求双方在某个阶段参加调解会议或和解会议,为谈判创造机会。

  • 协商谈判条件:双方通过律师来回交换和解条件,包括赔偿金额、行为约束和其他条款。谈判方式可以是律师私下沟通、电话会议,或由中立调解人主持的调解。起初原告通常会开出较高的要价,而被告则尽力压低金额或争取更有利条款。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可能需要多轮,期间双方会评估各自胜诉机会、可能的判赔额以及持续诉讼的成本,以寻找折中点

  • 起草和签署和解协议:谈判达成一致后,由律师起草正式的和解协议(Settlement Agreement)。该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列明双方同意的各项条件。双方审核无误后签字执行。在某些案件中(尤其是商标侵权),双方还可能同意向法院提交一份同意令或同意判决(Consent Judgment),由法官批准并记录协议内容,使其具有法院判决的效力。

  • 履行协议与撤诉:根据和解协议,被告需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和解金或履行其他义务;原告则在确认收到款项或对方履约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或双方共同提交撤销诉讼的协议(通常是有偏见地撤诉,以确保同一索赔不能再诉)。法庭据此关闭案件。许多和解协议还要求原告配合采取必要措施,例如通知相关平台解除针对被告的禁令(解冻账户、下架解除等)。整个流程完成后,案件正式结束。


典型的和解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赔偿/和解金:被告支付给原告的一次性款项,以补偿原告的损失或作为许可使用费。具体金额根据侵权规模、销售额、潜在判赔额以及谈判力度确定,通常远低于原告在诉讼中可能追求的最高赔偿,但足以让原告接受以免去诉讼风险。

  • 停止侵权及禁令:被告承诺立即停止被诉的侵权行为。这可能包括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销毁现有侵权库存、从市场和线上平台下架相关商品等。有些协议要求被告不得在未来从事类似侵权,并同意法院发布永久禁令来约束被告的行为,以防止其再次侵犯原告权利。

  • 许可与后续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商定一个许可条款。例如,在专利纠纷中,原告(专利权人)同意给予被告一项付费许可,使被告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使用涉案技术,通常需支付后续的版税或一次性许可费。在商标案中,也可能出现被告支付品牌使用费换取短期销库存或过渡期的安排。但许多商标/版权案更倾向于直接停止侵权而不涉及继续使用。

  • 不承认责任:几乎所有和解协议都会明确一条——各方互不承认任何过错或法律责任。被告支付和解金并不意味着承认侵权,原告同意和解也不代表其指控失实。这一条款旨在保护被告避免在其他场合被视为认罪,同时也是原告愿意私了的前提。

  • 保密条款:和解协议的细节通常是保密的。双方约定不得向公众或第三方披露和解金额和具体条件(法律或监管要求除外)。保密条款可防止和解细节外泄,避免对双方声誉造成影响,也避免引发其他潜在索赔人“狮子大开口”的效仿。

  • 免责与索赔放弃:双方在协议中相互放弃对彼此的进一步索偿。原告在收到和解金后放弃针对本案所涉侵权行为的所有进一步索赔权利;被告则放弃对原告的反诉或索赔(如有)的权利。简单来说,和解协议一旦签署,各方就本案纠纷“一笔勾销”,不得再就相同事项诉诸法院。

  • 撤诉及费用承担:原告同意在和解履行后及时撤回诉讼(通常以“With Prejudice—彻底撤诉”方式终结案件,确保纠纷彻底了结)。关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用,一般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除非谈判中特别约定由被告承担部分原告费用。在美国法下,专利、商标侵权案除非属于“例外情形”否则不强制败诉方支付胜诉方律师费,所以和解中通常各付费用;但如果原告有明显优势,其可能要求额外补偿部分律师费用作为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和解条款可以非常灵活。例如,有些协议附带对侵权产品相关业务数据披露的要求(被告需提供销售数量、利润等),或包含双方今后业务合作的安排(比如交叉许可、供应协议等)。但总体而言,上述条款构成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和解协议的典型框架


三、和解的典型成本构成

对于被告来说,选择和解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但通常比起继续诉讼可能付出的代价要低得多。和解的成本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和解金(赔偿款):这是和解中最主要的一笔费用,也是双方谈判博弈的核心。和解金通常以一次性付款形式由被告支付给原告,用于弥补原告声称的损失或换取原告撤诉。其数额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侵权持续时间和范围、被告盈利情况、原告可能获得的法定赔偿上限以及双方谈判实力等。对于专利案,和解金额往往参照合理许可费或过去销售数量乘以一定费率来计算;对于商标/版权案,可能参考原告损失或被告不当收益,或法定赔偿额的一个折扣比例。尽管缺乏统一标准,但可以确定的是:和解金额几乎总是低于潜在判决赔偿(因为被告用折价买断了不确定性和继续诉讼的成本)。

  • 许可费或持续支付:如果和解包含授权许可,被告除了初始和解金之外,可能需要支付后续的许可费。例如,在专利和解中,被告获得持续生产销售的许可,就需按照协议定期支付专利使用费(按销售额计提提成等)。又或者在版权纠纷和解中,被告付费获得某作品的使用授权,那么未来每年可能支付固定版税。这类持续成本需要在和解谈判中谈妥,并写入协议。若被告选择彻底停止相关业务,则无此项费用。

  • 被冻结资金处置:在一些涉及临时禁令冻结资产的案件中(详见下一节跨境电商情况),和解时需考虑已冻结账户资金的分配。通常协议会规定:被冻结的平台销售款由原告和被告按谈判比例分配——例如,被告同意原告从冻结款中扣取一定数额作为和解金,剩余部分返还被告并解除冻结。如果和解金额高于冻结金额,可能还需额外支付差额。总之,冻结款实际相当于被告预先被扣押的一笔“保证金”,在和解时这笔钱往往直接用于支付和解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 律师费及诉讼成本:和解并不意味着没有律师费,相反,被告需要支付自己的律师为达成和解所做的工作费用。美国律师费昂贵,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时薪动辄数百美元,所以从收到诉状到谈判和解的过程中,哪怕只有几周时间也会产生可观的律师费。如果案件已经进行到证据开示等后期阶段,累计律师费可能相当高。这笔费用通常不包含在和解协议中,而是被告自行承担。此外还有一些诉讼开支如法庭费、专家咨询费等,若在和解时已经产生,通常也是各自承担。因此,被告在考虑和解成本时,应将“和解金 + 已付及将付律师费”合并计算,才能评估总成本。好消息是,正因为诉讼继续推进会产生更多律师费,所以早期和解可以大大减少这部分开支,使得总成本更可控。

  • 商誉与业务损失:虽然不属于和解协议的直接金钱条款,但也需提及——侵权诉讼带来的业务中断、品牌声誉影响也是一种隐性成本。拖延越久,这种损失越大。例如产品下架导致销售损失、企业管理层分心应诉等等。通过和解尽快解决纠纷,有助于止住业务损失并重建商誉。因此,和解支付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买来无形资产的“止损”。


总之,在和解中被告需要权衡直接的金钱支出和潜在的额外损失。理想的和解应当是“花钱买安心”:用一笔有限的费用换取风险解除、费用封顶和精力回归业务。而一旦错过和解良机导致诉讼升级,被告可能面临法庭高额判赔、对方律师费赔偿以及长久的业务冲击,那将远非当初和解所需承担的成本可比。


四、跨境电商被告案件的特殊考量

对于活跃在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平台的中国卖家而言,在美国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和解往往并非单纯的法律选择,更是受制于平台规则和跨境执行的特殊博弈。这类案件(尤其是涉及假冒商标、盗版版权的指控)呈现出一些不同于普通诉讼的和解特点:

 

侵权诉讼和解实务指南

跨境电商卖家在收到美国法院TRO禁令后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决定应对策略:大多数卖家会选择走“和解”路径,以尽快解冻账户、止损止罚。上图展示了收到TRO后的流程示意,卖家可选择和解(左侧路径)或抗辩(右侧路径)的不同后果。

  • 临时资产冻结施压:原告往往会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临时限制令(TRO),由法院命令平台冻结被告卖家的账户资金和相关店铺。例如,美国一些联邦法院(如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在处理跨境电商侵权案件时,几天内就会批复TRO,通知亚马逊等平台锁定被告账户的所有余额。这意味着卖家的货款立即被“扣押”,店铺也可能被迫下架商品。资产冻结给被告施加了巨大压力——资金周转被切断,店铺生意无法进行,在短期内若不解除冻结,小卖家难以为继。原告正是利用这种“先冻结,后谈判”的策略,迫使被告尽早就范

  • 缺席判决与高额索赔:跨境案件中,被告身处海外,很多卖家因为语言障碍、法律顾虑或侥幸心理选择不应诉(既不答辩也不和解)。一旦逾期未应诉(通常21天内未回应),原告会请求法院做出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在知识产权领域,缺席判决通常意味着法官支持原告诉请,判定被告侵权成立并需支付法定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缺席情况下的赔偿额常常远高于卖家实际利润:例如,假冒商标按法律最多可判每个商标侵权行为100万美元以上,版权侵权每个作品法定赔偿最高达15万美元。许多跨境侵权案的缺席判决金额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原告获得这样一纸巨额判决后,就可以要求平台将冻结账户中的全部资金划拨走;若冻结款不足以覆盖判决额,平台还会持续冻结后续入账款项,直到凑足为止。这就是所谓卖家遭遇的“二次冻结”:账户刚解冻又被再次冻住,新进账也源源不断被扣走,直至满足巨额判决。对于依赖电商平台生存的小卖家而言,缺席判决往往意味着所有账上资金血本无归,店铺基本废掉。

  • 和解在跨境案件中的运用:鉴于缺席的下场极为严厉,大部分跨境卖家在遭遇TRO后会选择主动寻求和解。和解的目的在于:用谈判协商出一个原告接受、自己也负担得起的赔偿金额,并换取账户解冻和业务恢复。实际操作中,卖家通常第一时间聘请熟悉TRO案件的美国律师或通过国内法律服务机构联系原告律师,表达和解意愿。在谈判中,双方会考量冻结金额、涉案产品销售总额、侵权性质(是否故意、大规模)等因素来讨论赔偿数额。原告的初始要价往往比较高,有时甚至要求接近冻结款的100%或超出余额的金额,希望借此震慑对方。但经验丰富的律师会据理力争,指出卖家获利有限、继续诉讼成本高昂等理由,逐步压低和解金额。据一些从业者反馈,跨境侵权和解金最终达成的常见区间约占冻结资金的30%-50%左右(具体视案件而定)——也就是说,卖家可能付出一半左右的冻结款给原告,自己取回剩余部分。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若侵权情节严重或卖家资金雄厚,原告也可能坚持更高比例。

  • 典型和解内容:跨境电商侵权案的和解协议除了包含金额停止侵权这些基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之处。例如,原告律师往往要求被告提供过往销售数据(销售量、营收),以核实其索赔的合理性并确保没有隐匿资产。同时,为防止卖家事后反悔或再次侵权,协议可能要求由法院出具同意判决/永久禁令,明确禁止被告再售假冒产品,一旦违反可立即执行法院判令。卖家支付和解金后,原告会通知平台解冻账户、撤回诉讼。在多数情况下,从支付到款项到账并完全解除冻结需要一定时间(数周到一两个月),卖家需要耐心等待流程走完。和解完成后,卖家可以重新运营店铺(前提是不再售侵权商品),避免了缺席判决那种失去账户资金甚至店铺的毁灭性后果。

  • 特别策略与注意事项:需要提醒跨境卖家的是,千万不可消极等待。有些惯用新套路的原告律师甚至会在一开始不冻结账户,让卖家误以为风平浪静,实则静候21天答辩期过后直接申请缺席判决并一次性划走资金。这种情况下,卖家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应诉和和解机会。因此,一旦收到平台或法院通知涉及侵权起诉,无论账户是否冻结,都应立即咨询律师评估应对。若决定和解,要主动且迅速地联系对方,展示解决问题的诚意。在沟通过程中,也要警惕不良中介夸大恐吓或收取高额“和解协调费”。正确的做法是委托正规律师,直接与原告律师专业对接谈判条件。跨境案件由于时差、语言和法务经验等因素,沟通不畅可能带来误解,故选择熟悉中美法律差异的律所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跨境电商侵权诉讼中的和解更具紧迫性和被动性。卖家常常在几周内就被迫决定是战是和。鉴于缺席的惨痛代价,多数理性的选择是以和解换取生存:尽快止损拿回部分资金、保存账号、避免长期诉讼。但若卖家确信自身并未侵权(例如拥有授权或被误诉),也应勇于提供证据,由律师与原告交涉解除误冻甚至抗辩。不过在绝大多数假冒侵权场景下,和解是小卖家权衡利弊后的无奈且务实之举


五、实务建议:最佳和解时机与谈判策略

面对美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被告需要在“战与和”之间做出理性选择。以下是一些实务经验建议,帮助被告把握何时和解最有利、如何谈判争取最佳结果,以及避免高额和解金的方法:

  • 尽早评估,果断决策:在收到起诉材料或律师函后,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案件胜算和潜在赔偿风险。如果初步判断侵权证据确凿、胜诉希望渺茫,那么越早和解成本越低。事实证明,早期和解往往比拖延到后期再谈判代价要小——因为原告尚未投入太多诉讼费用,此时更可能以较合理金额收场,避免“骑虎难下”。相反,如果案件有可能驳回或原告索赔夸大,则可以先采取程序性抗辩(如管辖权异议、专利无效等)削弱对方气势,再择机和解以获取更好条件。

  • 把握关键节点:如果未在诉前和答辩阶段达成和解,可以考虑等待一个诉讼关键节点再谈判,例如Markman听证结果(专利案)或重要的简易判决裁定。这些节点能显著改变双方对胜败的预期,从而改变接受和解的态度。例如,Markman结果一出,胜算小的一方通常更愿意谈判。而在商标案中,若法官否决了原告的初步禁令请求,原告可能会主动降价求和。总之,利用诉讼进程中的信息增量来决定谈判时机,是明智的策略。当然,把握节点也要考虑投入产出——若等到晚期再和解,律师费等沉没成本已高,也未必划算。因此需和律师讨论,在案情明朗与费用节省之间寻找平衡点。

  • 善用专业调解与谈判技巧:在僵持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调解不失为好办法。许多联邦法院提供资深律师或退休法官主持的调解程序,他们能从中立角度分析案情、劝导让步。被告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和解要约(例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68条,向原告送达正式和解要约),倒逼原告严肃考虑。谈判时切忌情绪化,以理服人、以利动人:一方面突出自身经济状况和赔偿能力上限,避免对方漫天要价;另一方面强调继续诉讼对双方都是“双输”(耗时费钱、结果难料)。必要时,可以适度透露抗辩筹码(如潜在反诉、关键证据或无效线索),让原告意识到诉讼并非稳赢,从而降低要价。但注意分寸,既要展现愿意和解的诚意,也要让对方明白你有抗争到底的勇气,唯有如此才能在谈判桌上掌握一定主动权。

  • 合纵连横,减少孤军奋战:如果您发现自己并非唯一被起诉的对象(比如某专利流氓同时起诉行业内多家公司,或品牌方一口气起诉了几十个跨境卖家),不妨留意其他被告的动向。在美国诉讼中,不同被告通常各自应对,但私下里可以通过律师共享信息、联盟谈判。例如,多家被告可以共同聘请技术专家无效专利,或者交流原告的和解要价区间,甚至集体与原告协商一个行业范围的和解方案。这种合纵策略可能削弱原告各个击破的优势,迫使其降低预期。当然,联盟需谨慎进行,避免违反沟通禁令或被原告利用各被告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总之,信息就是力量,善用公开渠道(法院文件、同行交流)了解案件进展,可帮助您制定更优谈判策略,不至于“眉毛胡子一把抓”。

  • 避免高额和解金的方法:从被告角度,谁都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代价和解。除了前述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外,这里强调几点具体做法:首先,充分证明自身获利有限。如果侵权产品销量不高、利润微薄,要收集销售记录、财务报表来佐证,这样原告索赔时也不好狮子大开口。其次,表明支付能力有限,例如小公司可以坦陈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巨额赔偿,让对方明白“杀鸡取卵”没有意义。有时被告甚至会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或银行对账单,证明自己拿不出太多现金,以期促使原告降低要求。再次,在谈判筹码上可以以非金钱方式让步,换取减少现金赔偿。例如,同意更严格的行为约束(如公告道歉、协助打假)或者达成未来业务合作,让原告在别处获得收益,从而减少当下的钱款要求。当然,并非所有原告都接受这类条件,但不妨一试。最后,一定要避免激怒对方或错失沟通窗口。如果原告感到被告态度傲慢、拖延战术明显,可能反而提高和解要价甚至中止谈判。因此,诚信沟通、及时回应、该让步时让步,才能逐步引导对方回到合理区间。

  • 合法合规,保留证据:和解谈判时,务必在合法合规范围内活动,不要企图隐匿资产、伪造证据。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和解谈崩,还可能在诉讼中处于极度不利地位(法庭会严惩不诚信一方)。相反,要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展现解决问题的诚信态度。另外,将双方往来邮件、协议草案等资料保存好,确保日后有据可查。在和解协议签署后,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因小失大再次引火烧身。

  • 专业指导: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建议是:全程听取专业律师的指导。每个案件千差万别,和解涉及法律和商业的复杂衡量,经验丰富的律师能根据当事人的目标制定最佳方案。他们熟悉美国法律程序和对方律师的思路,知道什么时候强硬什么时候妥协。同时,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替当事人传达信息而不致情绪用事,也能确保谈判中的表述不会被日后用于不利证据(美国证据规则对和解商议有一定保护,但前提是通过正式法律渠道沟通)。因此,从您考虑和解的那一刻起,就让律师来把关每一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您的权益


结语:总而言之,在美国联邦法院卷入专利、商标或版权侵权诉讼,和解几乎是一个贯穿始终的选项。它不是软弱的代名词,而是商业理性的体现——用可控的成本换取确定的结果。了解和解通常发生的阶段、有条不紊地推进谈判流程、清楚协议中自己需要和可以接受的条款,再辅以明智的策略和专业支持,您就能在被卷入的知识产权纷争中全身而退,把损失降到最低。对跨境卖家而言,尤需快速反应、主动出击,通过和解及时止血保住企业命脉。希望本文的分析和建议,能为身陷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泥沼的您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在异国他乡的法庭上,智慧往往比蛮力更有价值——愿您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选择,既维护自身权益,也避免无谓的沉没成本。祝您在国际市场披荆斩棘的征途中,既能勇敢战斗,也懂得策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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