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搜尋

跨国企业高管EB-1C移民详解

  • 作家相片: Joe D
    Joe D
  • 7天前
  • 讀畢需時 7 分鐘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B-1)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专为跨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设计,允许他们通过公司内部调派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该类别以免除劳工认证程序(PERM)和较高的审批优先顺序著称,尤其适合在美拓展业务的跨国企业及其核心管理人员。相比L-1A非移民签证,EB-1C提供了更为稳定的长期身份路径,但对企业资质、申请人背景及岗位性质均设有严格标准。本文将围绕EB-1C的申请条件、流程安排、审理周期、成功率及常见拒签原因进行系统解析,帮助申请人及雇主充分理解并合理筹划跨国高管移民方案。

 

1.   EB-1C类别的基本条件


  • 企业资质要求

EB-1C适用于跨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申请美国永久居留。因此要求美国公司海外公司之间具备符合规定的关联关系(如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关系),且美国公司必须已经在美国实际运营至少一年以上。换言之,EB-1C要求美方企业有一定经营历史(新成立未满一年的美国公司一般无法立即提出EB-1C申请)。此外,美国公司需要提供永久性的全职管理岗位给申请人。


  •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提出EB-1C申请前的3年内,有至少1年是在海外关联公司以高级经理或执行主管的身份全职工作。如果申请人在递交EB-1C请愿时已身在美国为同一雇主工作(例如持L-1A签证),则这“一年海外任职”可以是在其最近一次入境美国之前的3年内累计。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受聘的职位也必须是经理或高管性质的永久岗位,需具备对部门或全公司的管理决策权。与L-1A类似,“经理”指负责管理下属主管或专业人员、或管理公司重要职能的人;“高管”指在公司高层有决策自主权、只受董事会或最高层监督的人。


  • 其他要求

EB-1C属于第一优先就业移民,不需要进行劳工认证(无需PERM)。但是,美国公司需证明有能力长期支付申请人的工资待遇(通常通过提交年度报告、纳税申报表或审计财报来证明财务能力)。另外,海外公司在申请期间应当持续正常运营,不能在提交申请后即关闭,否则可能影响审核对“跨国”性质的认定。


2.   EB-1C的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EB-1C申请主要包含两步:I-140请愿移民签证/身份调整。总体流程如下:


  1. 美国雇主提交I-140移民请愿 – 由美国公司向USCIS提交I-140表格(移民申请),为申请人申请“跨国经理/主管”移民资格。申请需包含大量支持材料以证明符合EB-1C要求,包括:

    • 关联公司关系证明: 如公司的章程、股权结构文件、年度报告等,证明美企与外企之间合法的母子公司或附属关系。

    • 美国公司运营证明: 例如美国公司的近一年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证明美企已在美实际经营满一年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海外公司及职位证明: 提供申请人在海外公司任职经历的证明文件(在职证明信、公司组织结构图、岗位职责说明等),显示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的至少1年担任的是经理或高管职务。应明确下属部门和员工情况或申请人管理的关键职能。

    • 美国职位证明: 提交美国公司的组织架构图、职位描述、聘用信等资料,证明赴美后提供给申请人的岗位属于高管/经理级别,并符合监管规定对该类职位的定义。如果美国公司员工规模较大,可提供人员名单和层级结构说明,以证明有完整的管理体系供申请人管理。

    • 其他支持文件: 申请人个人资料(护照、签证复印件、简历等)以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配偶和子女的结婚证、出生证)等。美国公司还需证明具备支付申请人工资的能力(提交财报或税表)。


I-140请愿提交后,USCIS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处理时间一般为数月,通常在8~9个月左右;如果希望加快,可选择付费申请加急处理,目前EB-1C加急费为2,805美元,USCIS在收到请求后15天内就需给出处理结果。需注意EB-1C的I-140申请通常不可使用移民局网上即时查询审批进度的方式,只能等待正式通知。I-140批准后,申请人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即确定,用于后续排期。


  1. 等待排期并申请绿卡 – EB-1C属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类别,历年来全球名额通常充足。但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因为总量限制,有时需排队等待签证配额。近年EB-1类别对中国大陆申请人出现了排期(例如2025年中EB-1中国大陆的批准排期为2022年11月15日),意味着需要等待优先日期早于该日期方能继续办理。申请人应定期查看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牌(Visa Bulletin),关注EB-1类别“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的进展。一旦申请人的优先日变得当前,可进入最后的绿卡申请阶段。


  2. 递交移民签证或身份调整申请 – 当排期当前时,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调整身份领事处理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 如果申请人此时人在美国且保持合法身份(例如持L-1A等工作签证),可以向USCIS提交I-485表格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I-485可以与I-140请愿同期递交(称为“Concurrent Filing”),但前提是当时EB-1排期已经当前或接近当前。提交I-485后,申请人及其家属通常还需要完成体检、安全调查等程序。I-485审批时间大约在1.5年左右。I-485获批后,申请人正式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拿到绿卡)。

    • 如果申请人人在海外,则需要通过美国驻外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程序(即“领事处理”)。在I-140获批且排期当前后,申请人提交DS-260在线移民签证申请表,并按照通知将上述证明材料送交国家签证中心(NVC)审核。然后预约面谈,面谈通过即可在护照上获得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获取永久居民身份。领事处理的时间因使馆而异,一般整个流程需数月。


从I-140提交到最终拿到绿卡的整体周期因个人情况而异。在理想情况下(无排期等待、加急处理),L-1A持有人转EB-1C可能一年内完成;但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因为排期影响,2-3年甚至更长都是可能的。在此期间,若申请人已在美,可继续工作和延长L-1身份直至拿到绿卡。


3.   EB-1C审理时间、成功率与拒签原因


  • 审理时间

EB-1C的I-140移民请愿审理如上所述一般需数月(可加急缩短至15天)。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还需考虑排期等待时间,目前EB-1中国大陆有约2年以上的等待时间。整体而言,从递交EB-1C申请到获得绿卡,可能至少需要1.5~2年,即使申请顺利;若遇排期倒退等情况时间更长。申请人在等待期间应保持在美合法身份(如L-1A工作签证地位),以便排期到时能顺利调整身份。


  • 成功率

EB-1C属于EB-1优先类别,审批标准严格但通过率相对可观。据USCIS统计,2022财年EB-1C请愿的拒绝率约为25.3%,换言之批准率接近75%。大部分被拒案例往往是申请企业或个人未能充分满足资格要求所致。而对于已经持有L-1A签证并符合条件者,转换为EB-1C的成功率更高,有资料显示成功率在八成以上。总体来说,只要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申请人资质符合高管标准并准备了充足证据,EB-1C获批的几率还是很高的。需要注意的是,与签证不同,EB-1C移民请愿被拒绝通常可以通过补充证据重新申请或上诉,但过程费时费力,成功率也不如首次准备充分就通过来得高。


  • 常见拒签原因

EB-1C申请的拒绝多数源于未能满足核心资格条件。常见原因包括:

  • 未满足“一年海外高管”要求: 如果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有至少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过经理或高管职务,就不符合EB-1C规定。这通常由海外公司出具的雇佣证明信、社保缴纳记录等来证明,任何时间或职位上的差误都可能导致否决。

  • 美国岗位非经理/高管职务: EB-1C要求美国公司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管级别。如果美国公司的岗位职责证明不足,无法体现申请人将在美从事高层管理或执行决策角色,申请会被拒绝。例如美国公司规模过小,申请人在美可能实际上承担执行层面的日常工作而非管理岗位,移民局可能认定不符合条件。

  • 美外公司关联关系不足: 如果无法证明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间存在符合条件的关联关系(股权或控制关系),例如资料显示两家公司实为独立实体,则EB-1C申请将不予批准。公司股权架构文件、投资协议等都是关键证据,缺一不可。

  • 美国公司运营未满一年: 若美国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或无法提供连续经营一年的证据(比如营业额、员工等方面的数据),则不符合EB-1C对 petitioning employer 的要求。这条是很多创业公司过早申请EB-1C被拒的原因。通常建议新公司运营至少一年、有一定业务规模后再提出EB-1C申请。


除上述主要原因外,EB-1C还可能因为材料不全、信息前后不一致等一般性问题被拒。但总体来看,拒批往往源于申请实体或个人条件本身不足。为提高通过率,企业应确保美、外公司结构清晰、运营正常,申请人履历符合高管标准,并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郑重申明: 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版权所有,转载需获得顿时律所许可。)


Comentarios

Obtuvo 0 de 5 estrellas.
Aún no hay calificaciones

Agrega una calificación
  • Twitter
  • Instagram

©2020 by AllBelief Law Firm. 郑重申明: 本网站上所展示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