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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诉令的后果----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藐视法庭制裁令(译文)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其马来西亚子公司诉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 Case No. 1:17-cv-01973 ) 藐视法庭制裁令 为了强迫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遵守本法院关于海能达在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的反诉令(文号1504、1508),本法院对被告海能达施加禁令和额外制裁(以下简称“藐视制裁”)。2022年6月,海能达在中国提起诉讼,寻求宣示性判决,称H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版权(以下简称“中国行动”)。 2024年3月25日,本法院指示海能达“停止进一步追求或执行”其中国行动(文号1504第2页),并于2024年3月29日命令海能达“撤回诉讼……包括撤回该案件中的任何提交物”(文号1508)。法院发现海能达违反了这些命令,包括在2024年4月2日的电话状态会议中讨论的内容。 除非下文另有说明,这些藐视制裁将一直有效,直到海能达完全遵守法院的命令(文号1504、1508),或者直到本法院下令终止。 现在宣布如下命令: I. 关于销售和分发的禁令 直到海能达完全遵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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