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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移民豁免的关键区别与常见误区

  • 作家相片: Joe D
    Joe D
  • 9月14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I-601、I-601A和I-212这三种豁免在适用范围和流程上各有侧重。以下对它们的核心区别做一梳理,并澄清常见的混淆之处:


1、豁免内容不同

I-601豁免覆盖范围最广,几乎囊括健康、犯罪、欺诈、非法居留等大部分不可受理原因。I-601A豁免则专门针对非法滞留导致的3年/10年禁入,不处理任何其他原因。而I-212豁免处理的则是递解令/驱逐出境记录对再次入境的限制。简单来说:I-601管各种“不良记录”,I-601A只管“非法滞留”,I-212专管“曾被递解”


2、申请资格要求

I-601和I-601A都要求申请人有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愿意为其承担极端困难作为豁免理由。其中I-601A要求的直系亲属限于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的配偶或父母(子女不计入,犯罪豁免除外)I-601的合格亲属范围因不同不可受理原因而定,一般欺诈和非法居留豁免限定为配偶或父母(子女不计入,犯罪豁免除外)等。相比之下,I-212并没有硬性规定特定的亲属关系作为申请条件,但在审理时,申请人的家庭联系(美国境内的配偶、子女等)和人道因素会作为重要考虑。总之,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是I-601和I-601A豁免必须要证明的核心要素:申请人需要证明如果不予豁免,其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直系亲属将在情感、经济、医疗、教育等方面遭受超出寻常的巨大困难。这一点对于I-212虽非明文要求,但实践中提供类似的困难证明有助于豁免获批。


3、提交方式与流程差异

I-601豁免既适用于美国境内办理身份调整,也适用于海外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

境内调整身份时,I-601可以和I-485同时递交,也可以在面谈时补交;领事流程中,需在签证官面谈发现问题并下达豁免申请通知后,才可以向USCIS递交豁免申请

I-601A豁免只能在境内提出,不得在海外或签证面谈时提交。申请人需在I-130获批后、离开美国面试前,把I-601A递交并等待批准。

I-212豁免通常在签证申请进行中或面试前提交,很多情况下可与I-601一起打包办理。如果申请人尚在美国有未决的递解程序,需先终止/撤销递解令再申请I-601A;若递解令已生效,则必须在领事流程前拿到I-212批准。


4、常见误区澄清

首先,I-601A不是I-601的替代品,而是适用于特定情况的补充程序。有些申请人误以为在美非法滞留需要办I-601A豁免,其实只有在必须出境办理签证且会触发禁令时才需要I-601A;如果可以在境内调整身份(例如合法入境的直系亲属移民),则不需要I-601A。

其次,I-601A无法豁免欺诈、犯罪等问题,这些情况仍需I-601来处理。

再次,即使申请人有美国公民配偶/父母,先前的递解令影响也不会自动消失;申请人仍需通过I-212获得正式许可才能重启移民申请。

最后,需要注意并非所有“不予受理”原因都有豁免可寻。一些移民法规定绝对不可豁免的情形(例如冒充美国公民身份以获取移民福利)无论I-601还是I-601A都无法救济。申请人在判断自己是否能够申请豁免时,应先确认所遇问题是否在法律允许豁免的范围内。


5、总结建议

I-601、I-601A、I-212三类豁免为许多看似无解的移民难题提供了可能的出路,但其申请难度不容小觑。所有豁免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尤其是涉及家庭“极端困难”的证明往往要求从医疗、财务、情感等多个角度举证。准备申请时,务必要逻辑清晰、材料详实,并严格按照表格说明提交所需文件。由于豁免申请的专业性很强,建议申请人寻求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指导,以提高豁免批准的机会。通过充分了解I-601、I-601A、I-212三者之间的区别和适用场景,申请人就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正确的豁免途径,并把握好在境内或境外流程中的最佳提交时机,为最终成功获得美国绿卡铺平道路。祝愿每一位面临移民困难的申请人都能早日跨越障碍,实现家庭团聚。


(郑重申明: 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版权所有,转载需获得顿时律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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