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下计算年龄是用表A还是表B?
USCIS现在允许用“表B”来计算CSPA年龄,早点“锁住年龄”;但DOS(国务院)仍旧只认“表A”,让很多海外申请人的孩子被判“超龄”,错失移民机会。这种做法已经引发法律争议。


TikTok平台商家资金冻结问题深度解析
TikTok冻结商家资金规则、申诉流程及维权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跨境电商商业秘密
跨境电商商业秘密战略重在防患于未然。应营造出公司上下“重视保密”的文化氛围,将制度和技术手段相结合,使潜在侵权者知难而退。一旦发生侵权苗头,则需快速反应,运用法律武器在美国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域追责,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跨境电商版权侵权防控与维权
跨境电商版权战略的核心在于主动登记、监控使用、及时止损。通过全面的版权管理,既可有效打击他人对自有内容的侵权,又能规范自身内容使用,双管齐下维护企业的内容资产安全。具体措施包括:版权资产识别与登记,版权日常管理与使用,版权侵权防控与维权,海关与边境措施。


美国最高法院对“全国性禁令”的审查或将重塑司法权力
美国最高法院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就“全国性禁令”进行听证,特别是在涉及特朗普总统关于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背景下,这一举动标志着围绕司法如何制约行政权力的争议迈入关键时刻。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跨境电商商标篇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跨境电商商标:1. 商标注册保护:品牌名称、标识、Logo及商品包装装潢等是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您应尽早将主要品牌元素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以取得《兰哈姆法案》保护下的商标专用权。
2. 品牌监测与海关备案:取得商标注册后,应对品牌进行持续监控,防止侵权和淡化。
3. 商标维权与执法:如果发现他人未经授权使用贵公司商标或近似标识造成市场混淆,可依据美国《兰哈姆法》采取法律行动。
4. 商标权风险防范:跨境经营还应防范他人在美国抢注或恶意使用您的品牌。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跨境电商专利
本博客系列根据截至2025年的美国法律法规和实务发展,并结合中国跨境电商企业的常见困境,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大资产类别,以及ITC 337调查、联邦法院诉讼、专利局审查程序、商标争议程序等维权途径,逐一分析中国跨境电商专利侵权与维权可采取的策略和措施。


中国留学生状告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
原告包括4名中国籍F-1学生签证持有者:*** Chen、**** Yu、**** Ouyang、**** Guo。他们在2025年4月被**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突然终止SEVIS记录,尽管他们遵守签证规定,未被定罪。
诉求:
要求恢复原告及其他类似F-1学生的合法身份;
禁止ICE在无正当法律程序情况下进一步进行SEVIS终止;
要求法院判定ICE行为违反《行政程序法》(APA)、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


父母放弃绿卡会导致孩子绿卡失效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孩子18岁以下,会受制于这些案例的约束,移民局需遵照执行,父母放弃绿卡会导致孩子绿卡失效。对于18岁-21岁之间的孩子,根据孩子是否受到父母监管,可能会受到影响。 如已年满21岁,完全不受影响。


竞争对手在亚马逊平台滥用DMCA发起下架通知,如何应对?
在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框架下,DMCA下架通知仅适用于版权侵权,不适用于商标侵权。因此,如果某一方基于商标侵权而发送DMCA下架通知,该通知在法律上是不适用的,也不具有合法效力。


翻新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在专利侵权抗辩中,翻新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允许修理"(Right to Repair) 是一个可行的抗辩理由,但其适用范围有限。是否可以以 “refurbish”(翻新) 作为专利未侵权抗辩,取决于翻新的具体程度,以及它是否构成了“修理”(Repair)还是 “重建”(Reconstruct)。


移民法意义下的“子女”定义及子女移民问题
美国的移民法对于亲生子女、继子女、领养子女、私生子等能够享受的子女移民福利基本等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又有细微区别。


矛与盾-如果原告无法通过合理努力找到被告的地址,海牙公约可能不适用
原告是否尽合理努力(reasonable diligence)找到被告地址的问题,这是决定海牙公约是否适用于所有被告的关键点。如果原告无法通过合理努力找到被告的地址,海牙公约可能不适用,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f)(3)条的其他送达方式(如电子邮件)可能成为选项。


跨境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是否合理,决定了法院管辖权和缺席判决是否有效
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向中国被告跨境法律文书送达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以下两个关键法律问题:
1. 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如果送达方式不符合国际协议或国内法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取得对被告的合法管辖权。
2. 缺席判决是否合理: 如果法院对被告的送达无效,则无法合理地对缺席作出判决。


矛与盾-用电子邮件向中国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合法吗?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f)(3)条是否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国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的问题,目前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巡回上诉法院之间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仍是一个具有争议的法律问题。


国土安全部今日发布 H-1B工作签证新政
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现代化 H-1B 要求,为 F-1 项目提供灵活性以及涉及其他非移民工作者的项目改进》。这个新政即将在2025年1月17日正式生效,主要目的是解决OPT到期后,而H-1B工作签证尚未生效期间的身份中断风险。


美国移民局Premium Processing加急处理服务简介
Premium Processing加急处理服务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供的一项加速处理某些移民或非移民申请的服务。通过支付额外费用,申请人可以获得更快的审理时间,适用于某些类别的 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和 I-140(移民工人申请)。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维权综述
一、 对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挑战 美国原告方,即知识产权拥有者,在打击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活动中面临着几项重大挑战: 侵权方的识别 : 许多侵权操作位于海外,增加了管辖权和执法的复杂性。 电商平台的匿名性使得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不断更换别名轻松规避检测。...


LKQ Corp. v. GM 案对设计/外观专利的影响
在 KQ v. GM一案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通过一项罕见的全体法官审理决定,推翻了Rosen-Durling测试,采用更灵活和广泛的分析方式方法来评估设计专利的显而易见性(obviousness)。


关于IP侵权官司中临时禁令的听证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临时禁令听证会是一次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程序,要求双方在短时间内以清晰、有效的方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需要充分展现证据链和法律依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被告则必须敏锐地找到漏洞,挑战原告的论点或证据。
bottom of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