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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侵权案临时禁令担保金概览——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为例

  • BDeng
  • 9月29日
  • 讀畢需時 5 分鐘

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NDIL),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 ex parte 临时限制令(TRO) 已成为常见的维权手段,尤其是在涉及跨境电商平台和“Schedule A”批量被告的案件中。表面上看,法官要求原告缴纳担保金(bond)似乎是保障程序公平、弥补潜在误用禁令的重要机制,但过去一年的案例显示,这些担保金额往往只是象征性的几千至一万美元,远低于被冻结资金或潜在损失的规模。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规则赋予被告在禁令错误时从担保金中获得赔偿的权利,实际操作中能真正动用担保金弥补损失的情况却凤毛麟角。这样的制度运行结果,引发了业界和学界对公平性与有效性的持续讨论。

 

1. Ex Parte 临时禁令担保金额的范围及典型数值

过去十二个月中,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DIL)在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中,原告申请单方临时禁令(ex parte TRO)时所需提供的担保金(bond)金额通常较为“象征性”,但不同法官和案件情况有所差异。总体来看,担保金额主要分布在以下范围:

  • 常见额度:许多案件中,法院只要求原告提交约$5,000至$10,000美元的象征性担保金。这一金额往往不随被告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例如,在众多“Schedule A”批量被告的案件中,不论被告是几十还是上百人,法院通常仍仅要求原告提供约$5,000美元的总担保金。这种做法意味着每名被告分摊的担保金额非常低,在某些案件中甚至平均每被告不到$130美元(例如一案件中总担保金相当于每被告仅约$130美元,却冻结了被告逾$300,000美元资产)。

  • 平均值与中位数:根据近年NDIL实际案例,$10,000美元是非常常见的担保金额,也是许多案件的中位数(许多法官惯常设定$10k担保金作为默认标准)。在2024-2025年度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临时禁令中,担保金额集中在五位数以内,平均水平大致在几千至一万美元左右。由于历史上法院普遍设定固定数额(如$10k),即使案件被告众多,许多案件的担保金额也趋向于这一水平。

  • 数额范围:担保金额下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少数只有一两个被告的案件中,担保金可能低至$1,000-$2,500美元。而上限方面,随着法院对批量被告案件的审慎态度增强,部分法官开始根据被告数量提高担保要求。例如,有法官明确表示在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批量被告案件中按每被告$1,000美元计算担保金。因此,对于涉及几十或上百被告的大案,担保金可能达到几十万美元。有法院曾经要求原告按每被告$10,000美元缴纳担保金,导致原告需要提供高达数百万美元的保证金。这一极端要求直接促使原告将被告数量从218个骤减到5个,以避免约$218万美金的巨额担保(即使仅需支付2%的保函费用也不堪重负)。上述案例显示,过去一年担保金额的区间跨度很大:从几千美元一直到可能的六位数金额,具体取决于法官的要求标准和被告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提高担保金的趋势主要出现在涉及批量网络售假等特殊类型案件中(所谓“Schedule A”案件)。一些NDIL法官认为更高的担保要求可以倒逼权利人在起诉前更加谨慎地调查取证和筛选被告。总体而言,过去一年的NDIL知识产权侵权临时禁令担保金以$5,000-$10,000为主流,但在个别案件中根据被告人数呈现上扬趋势,使平均担保金额有所提高。

 

2. 担保金用于赔偿被告损失的比例及案例

实际动用担保金赔偿被告的情况极为罕见。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65(c),若禁令被证明错误发出,被禁令约束的一方有权从担保金中获得赔偿。然而在NDIL过去一年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绝大多数情形下担保金并未真正用于赔付被告的损失。主要原因有:

  • 多数案件无后续赔偿申请:绝大部分“Schedule A”批量被告案件最终以被告缺席默认判决私下和解告终,被告很少积极出面挑战禁令的正当性。许多被告在资产冻结后选择迅速和解或干脆不应诉,因此不存在请求赔偿的机会或意愿。学界指出,很多被原告主动撤诉或和解的被告实际上并不会去动用担保金请求赔偿,而法院也倾向于在非恶意情况下不轻易动用担保金惩罚原告。换言之,如果被告已被撤诉或和解了事,或者法院认为动用担保金对原告惩罚过重,则往往不会裁定赔偿。

  • 实际赔付案例稀少:在检索范围内,几乎没有NDIL在过去一年判令用担保金赔偿被告的公开记录。即便在某些被告成功证明禁令错误的情形,获得担保金赔偿的案例也是凤毛麟角。例如,在一起涉及设计专利的NDIL案件中,原告的临时禁令在审理中被质疑,几名被告赢得了案件实质胜诉后,申请认定预禁令属错误并要求赔偿,但截至2024年初法院只表示将考虑释放担保金的问题,尚未见具体赔付裁定。总体来看,过去一年此类担保赔偿的发生率接近于0%,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代表性参考:虽然NDIL本身罕有先例,但其他司法辖区的类似案件可以作为参照。例如,2023年年底纽约南区的一起批量被告专利侵权案中,法官拒绝延长原告的TRO并最终撤销了禁令,两名挺身而出的被告成功获得了担保金赔偿:其中一名被告获赔约$3,682.28美元,另一名获赔约$14,641.51美元。法官认定原告对这两家被告申请禁令时证据不足、禁令属错误冻结,因此动用原告先前缴纳的$20,000担保金对被告进行了赔偿。然而在该案中,即便存在原告诸多不当行为,法院仍然拒绝进一步制裁或令其承担被告律师费,仅限于从担保金中补偿被告的直接损失。这一案例从侧面反映:即使在少数被告成功索赔的情形下,赔偿金额也通常局限于被告的实际损失金额,并不常出现对原告的惩罚性赔付

 

综合来看,在NDIL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临时禁令案件中,担保金只是法律程序上的必要形式,极少真正成为赔偿被告的资金来源。权利人在申请TRO时缴纳的担保金往往在案件结束时被退还或用于支付法院费用,而非用于赔偿被告。除非被告坚持抗辩并获得法院明确认定“禁令错误”、且能证明具体损失,否则很难动用担保金。过去一年的统计表明,担保金实际赔付被告的比例几乎为零。即便存在个别成功索赔的案例,其数量占比微不足道,更多是一种提醒——法庭在极端情况下会执行规则65(c)赋予被告的赔偿权,但并不意味着这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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