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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电商的利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资产冻结态度的转变

  • BDeng
  • 9月18日
  • 讀畢需時 11 分鐘

背景:NDIL法院及“Schedule A”批量侵权案件模式


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DIL)长期以来是所谓“Schedule A”批量侵权案件的集中地。“Schedule A”案件通常由权利人起诉数十甚至上百个未知身份的被告(常为线上销售商),附上一份密封的“Schedule A”清单列明所有被告身份。原告往往在起诉时同时申请单方(ex parte)临时限制令(TRO)以及诉前资产冻结令,且诉状和相关申请经常获批准予以密封。这一模式旨在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迅速冻结其第三方平台账户中的资金并禁止继续侵权,以迫使侵权行为停止并保全将来判决的赔偿资金。以往NDIL的法官普遍倾向于批准此类请求,导致许多被告往往在账户冻结后才第一次得知自己被诉侵权。


然而,随着此类批量诉讼激增(仅2024年全国此类案件就近两千件,NDIL占据绝大多数),法律学者和法官开始质疑这种非常规做法是否突破了正常程序规则的界限。近年尤其在NDIL法院内部,针对批量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单方面资产冻结的正当性和程序公正性,出现了日益审慎和严格的审查趋势。


TRO和资产冻结申请标准趋严


首先,NDIL法官对于原告申请临时限制令(TRO)及资产冻结的证据要求明显提高。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65(b),在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获取TRO,原告必须提供具体事实以“明确证明”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害。然而许多“Schedule A”案件过去提交的声明往往是高度程式化的笼统指控,并未针对每一被告提供具体侵权事实。2025年8月8日,NDIL法官约翰·Kness在Eicher Motors Ltd.诉Schedule A所列被告一案(案号1:25-cv-02937)中发表了详细意见,拒绝了原告提出的单方面TRO和资产冻结申请。Kness法官指出,该案原告对50名被告的指控大多是概括性的,缺乏按被告逐一详实的侵权证据,未能满足规则65(b)所要求的特定性。他强调,仅靠模板式的指控,不足以在无人抗辩的情况下证明原告将遭受不可弥补的即时损害,因而不应轻易授予这种“非常措施”。这一要求意味着,原告现在必须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证据(例如对每一被告的具体侵权举证,如购买样品证明侵权商品等),才能让法院考虑批量TRO。


其次,法院对于预先冻结被告资产的法律依据审查更为严格。Kness法官在上述裁定中明确强调,法院不得冻结被告资产以保障纯粹金钱赔偿的潜在执行,除非原告主张了衡平法上的权益。在“Schedule A”案件中,原告几乎从不真正寻求衡平法上的会计核算或信托救济,而通常主张法定赔偿金,这使得诉前冻结资产的请求与联邦最高法院的先例不符。换言之,如果原告仅追求金钱赔偿(法律救济)而无主张被告账户中资金属于不当得利(衡平救济)的具体依据,则法院无权在判决前冻结这些资产。这一原则源自最高法院Grupo Mexicano案,对NDIL过去习惯批准的大范围资产冻结提出了强烈质疑。例如,西格尔(Seeger)法官在2023年末审理Zorro Productions, Inc.诉Schedule A被告案时就尖锐地指出,批量案件中原告往往“一股脑冲进法院申请资产冻结,随后获得缺席缺乏抗辩的缺席判决,再请求解冻资金以拿到法定赔偿”,这一套路与衡平法原则格格不入。因此,现在NDIL法官要求原告在申请冻结时证明资金与侵权所得之间的因果关联,或者证明存在扣押非法所得的衡平法依据,否则将拒绝冻结请求。


再次,法院对被告大规模合并起诉的合理性也更加警惕。过去原告往往仅以所有被告“都在互联网平台上售卖相同商标的假冒产品”为由,将众多无关联的被告捆绑在一案。但NDIL多名法官现在强调,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关于共同诉讼的要求并非如此宽松——仅声称被告侵害同一知识产权不足以将他们合并诉讼。Kness法官在Eicher Motors一案中重申:“没有具体事实支撑的笼统指控,不足以符合联邦规则对必要共同诉讼的要求。仅仅称多名被告都侵权同一商标或专利,是不够的。”为此,一些法官开始主动解除或拒绝不当的被告合并。例如,昌(Edmond Chang)法官在Estee Lauder Companies Ltd.诉Schedule A一案(2020年)中就对原告将大量无关联被告在一案中起诉提出质疑,并要求原告证明这些被告之间具有共同的交易行为或法律问题。再如,詹金斯(Jenkins)法官、阿隆索(Alonso)法官等在2024年的多起案件中也曾主动要求原告就被告的关联性和管辖依据提交补充说明,否则可能面临案件驳回或被拆分。总体而言,NDIL法院现要求此类批量案件具有更严格的证据和程序基础,包括更具体的侵权证据、更明确的资金违法所得证明,以及更合理的被告合并理由。


法官对批量资产冻结合法性的质疑和限制


近年NDIL的一些法官公开表达了对批量冻结被告资产做法的怀疑,甚至采取行动限制这一做法。John Kness法官的系列举措尤为引人注目。他在2025年上半年即开始对自己经手的此类案件进行全面审查:2025年6月9日,Kness法官在R Corp诉Schedule A被告(案号1:25-cv-06337)等多起类似案件中发布简令,宣布暂停其审判席上所有新提交的Schedule A案件,搁置一切待决动议。他表示,此举是为了让法院有时间“重新评估这些批量案件的处理方式”,重点审视以下问题:(1)此类案件中在未通知被告的情况下进行诉讼和救济的做法(如ex parte临时禁令)是否适当;(2)将大部分甚至全部卷宗材料予以密封是否妥当;(3)在没有对方在场的情况下频繁发出TRO是否属于审慎合法的司法行为;(4)在未判决前常规性冻结被告资产是否正当;(5)以及(6)将众多被告捆绑在一案是否符合程序规则。在这些问题厘清前,Kness法官暂缓了相关案件的推进,并不允许原告未经许可在暂缓期间提交任何新动议。他甚至告知部分原告可以考虑主动将案件移至其他法院管辖,以避免NDIL内部检讨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延误。这一系列举措在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被认为是对该类型诉讼“踩下了刹车”。大型律所的评论认为,NDIL法官的这一暂停令反映了司法界对被告正当程序权利日益增长的关注,可能迫使权利人调整执法策略。


除Kness法官外,其他NDIL法官近来也不断对批量冻结做法提出质疑或拒绝某些救济。例如,西格尔(Steven Seeger)法官在2023年12月的Zorro Productions, Inc.诉若干被告案的裁定中,用了相当强烈的措辞批评该系列案件的“标准剧本”。他指出:“‘Schedule A’案件的律师几乎在每个案件中都套用同一个模板,只是换几个名字,又为新的客户炮制出一份起诉状”;这种复制粘贴的起诉方式导致法院无法获得针对每一被告的具体事实。而在资产冻结问题上,Seeger法官引用最高法院先例强调,原告寻求的只是法定赔偿这一法律救济,“几乎从未”真正追求过衡平法上的会计核算或信托,因此在诉前就冻结资产并最终寻求金钱赔偿的做法,与联邦法律并不相符。他质疑道,如果原告声称目的是阻止侵权继续,那么隐秘进行的一面之词禁令并非有效手段,“真正要让销售停止,需要公开曝光(而非秘密进行)”。在另一起案件中,资深法官Gottschall也于2024年发表公开裁定(Bailie诉Schedule A被告案),认为大量无关联被告的加入有违联邦民诉规则,并在程序上给未告知的被告带来不公。可以说,NDIL内部针对批量资产冻结和秘密TRO的合法性已经形成了怀疑和收紧的趋势:一些法官直接驳回了原告仓促提交的冻结请求,另一些则要求原告提供更多依据拆分案件,从而在制度层面施加制约。


Kness法官近期的重量级意见更是将这种质疑推向高潮。在2025年8月8日Eicher Motors案的详细意见中,他回顾了NDIL多年来形成的“Schedule A”模式,直言这种模式的典型做法(大量被告的合并、诉讼材料密封、单方面的禁令救济以及未经判决的资产冻结)“不符合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因此“不应再继续”下去。他形容,这种批量诉讼为了偏袒原告,已经将法院规则和被告的正当权益“不合理地扭曲”了。在他看来,打击网络侵权这一目标再正当,也不能使用这种几乎不让被告发声就冻结对方资产的手段来实现。Kness法官甚至自责式地批评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法院此前对这类案件“盖章”过于机械,称“很不寻常也极为必要”地重新审视这种做法,公开承认“我们做错了”,并决心纠偏。他在裁定中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对于一个“在背后被秘密施加资产冻结的被告而言,无异于比赛还未开始,就被压制在自己球门线前”——意指这些被告在诉讼伊始就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几乎被剥夺了公平应诉的机会。这种公开的抨击在联邦司法系统中相当罕见,也被视为向其他法官发出了信号:对待此类批量假冒侵权案应当更加谨慎平衡,不能再“一边倒”地予以原告想要的非常救济。


代表性案例和评论反映的趋势


一系列具体判例和法律评论均印证了NDIL法院态度的转变。以下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个:


  • Eicher Motors Limited诉若干被告案(N.D. Ill.,案号1:25-cv-02937,2025年8月8日):原告为印度皇家恩菲尔德(Royal Enfield)摩托车品牌持有人,指控50个线上店铺销售侵权商品,请求法院签发无预先通知的禁令和资产冻结令。Kness法官经过详细审查后拒绝了原告的请求,并发布了长达几十页的备忘意见。他在意见中严厉批评了“Schedule A”诉讼的常见做法,认为此类案件在未听取被告意见的情况下就常规性地发出禁令和冻结令,严重偏离了正常程序和公平原则。他指出原告提交的证据陈述千篇一律,无法“清楚表明”每一被告造成的紧迫损害;同时,由于原告只寻求法定赔偿并无衡平法请求,依据最高法院先例不得冻结被告资产。Kness法官强调,过去这些批量冻结和密封禁令扭曲了诉讼程序,制造了不公平的和解压力,今后应作为“极例”而非常态。最终,该裁定宣布原告的TRO动议被驳回,并坦言希望上级法院能就此模式的合法性提供指导。媒体称这一裁定“拒绝了该地区长期以来冻结大批被告资产的惯常做法”。Eicher Motors案被视为NDIL对批量侵权模式“全面修正”的标志性案例。


  • 批量案件全案暂停令(2025年6月9日):正是在Kness法官上述全面意见发布之前两个月,他已通过一系列案件的简令,对其审理下的新提交Schedule A案件采取**“一律暂缓”措施。例如在Warner Bros. Entertainment Inc.诉若干被告案(案号1:25-cv-06252)中,Kness法官当日下令中止案件并搁置全部待决请求**,表示法院将重新评估此类诉讼的程序公正性,并明确列出了需重新审查的若干核心问题(包括无通知禁令、密封范围、资产冻结标准及大规模被告合并的合理性等)。该案并未被驳回,但Kness法官允许原告考虑将案件自愿移送他区,并规定若要在NDIL继续推进需取得法院许可。这一做法前所未有,在当时引起了广泛讨论。有评论指出,这是联邦法院为了权衡打击侵权与保障被告权利而做出的重大调整。Irwin IP律所的观察文章称,Kness法官并非NDIL第一位质疑批量案件的法官,但他是**首位通过批量暂缓案件来从政策层面“按下暂停键”**的法官。这一动作几乎宣告了NDIL法院对待此类案件将采用全新的、更严格的审查模式。


  • Zorro Productions, Inc.诉Schedule A被告案(N.D. Ill. 案号1:23-cv-5761,2023年12月20日):由西格尔(Seeger)法官审理的一起案件。虽然早于Kness法官的全面评估,但Seeger法官在裁决中就已对“Schedule A”模式表达不安。他注意到原告律师在各案中大量复制黏贴模板化的起诉和申请文本,批评这种批量模式让法庭审查流于形式。在资产冻结问题上,Seeger法官详细阐述了一个核心法律障碍:根据最高法院判例,法院不得为确保将来能执行金钱判决而冻结被告一般资产(除非涉及衡平法上的救济)。他指出,批量案件中原告寻求的通常是法定赔偿(法律救济)而非不当得利追回等衡平救济,因此这些原告“几乎从未”真正满足冻结资产的法律条件。Seeger法官还质疑原告一味要求密封的做法是否真有助于阻止侵权:“真正要阻止假冒商品销售,下达禁令本应公开而非秘密进行”。虽然Seeger法官并未在该案完全否定原告请求,但他要求对合并被告的正当性和管辖基础进行更严格审查,体现出NDIL法官开始主动干预批量案件既有流程来维护程序正义。


上述这些案件和裁定,连同2024年间Chang法官、Jenkins法官、Alonso法官、Gottschall法官、Perry法官、Hunt法官等在各自经办批量案件中采取的举措(如责令原告补充证明被告关联性,或在资产冻结问题上要求提供更多证据,否则拒绝救济),共同印证了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正整体上对批量知识产权侵权案的非常规手段持更审慎、更严格的态度


这一趋势也受到法律实务界的关注和解读。2025年8月,Miller Johnson等律所在多篇评论中称:Kness法官的Eicher Motors裁决“显著提高了原告在伊利诺伊北区申请单方面禁令和诉前资产冻结的门槛”,预示今后的批量案件必须在合并被告方面更加收窄范围、举证更具体充分,所寻求的救济也需更符合衡平法限制。大型律所的客户通讯也指出:NDIL法官暂停该类案件进行再审查,“标志着对这些案件处理方式的重大重新评估,重点在确保各方的公平和正当法律程序”。主流法律媒体亦报道称,芝加哥法官否定了在缺席被告情况下冻结大批被告资产的惯例,认为这类案件“为了原告利益而不合理扭曲了法院规则和正当程序权利”。多位学者评论称,Kness法官的举动“重燃了反制假冒执法模式的大辩论”,很可能鼓舞其他心存疑虑的法官也来“踩刹车”;其形象比喻——“秘密资产冻结让被告一上场就退无可退”——更直观地揭示了该模式在程序上的不公。可以预见,在Kness法官带头之下,NDIL更严格审视批量侵权案的风向已经形成,并可能对其他司法辖区也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近年来NDIL联邦法院对涉及众多被告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尤其是“Schedule A”模式案件)的司法态度确已变得更加审慎。法院一改过去倾向于迅速给予原告救济的做法,转而强调程序正义:要求原告提供更具体详实的侵权证据,慎用密封和不通知对方的措施;对于诉前资产冻结,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只有在确有衡平法依据时才可能允许冻结,被告的资金不再会被“一冻了之”而缺乏审查。NDIL法官们还公开质疑大规模批量诉讼的合法性,一些法官甚至选择暂停或驳回此类申请,以倒逼诉讼模式的变革。从2020年的Estee Lauder案到2023年的Zorro案,再到2025年的Eicher Motors案及大规模暂缓令,一系列法院裁定、法官意见和法律实务评论均印证了这一趋势:NDIL法院正在收紧对批量IP侵权案件非常规手段的审查。这一转变旨在在打击跨境网络侵权与维护被告正当程序权利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也提醒权利人必须适应新的司法要求,在提起此类批量诉讼前进行更充分的调查并寻求更精确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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